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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2023年招聘 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7 阅读次数: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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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招聘科研助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投递邮箱时间在:2023年7月5日—7月7日24:00期间视为报名成功,为资格复审对象。超出此时间段范围人员,报名无效,不予参加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仅半天)

三、资格复审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83号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主楼19楼小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必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一)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所有学历教育阶段(本、硕)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学历教育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3.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其他要求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及面试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医院网站。

3.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471-5182013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面试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培训班,提醒应聘者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医院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

3.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2023年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要求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

20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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