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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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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医保、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医保、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医保门(急)诊政策简介

发布时间:2022.08.12 阅读次数:1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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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蒙本级参保人员急诊报销政策  

内蒙本级参保人员在我院急诊科就诊,必须出示医保卡挂号、交费,发生符合内蒙医保“三个目录”内的急诊费用(限72小时),起付线600元以上的部分,系统按70%比例直接报销,医保卡里账户有余额直接支付,刷医保卡账户余额不足用现金支付同样可以享受统筹报销,如就诊及交费时未使用医保卡,用现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我院无法给予报销。  

(二)、呼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门(急)诊报销政策

1、呼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包括个体缴纳医保费人员、失地农民)在我院就诊,必须出示医保卡挂号、交费,在我院门(急)诊发生的符合呼市医保“三个目录”内的医疗费用,一年内(包括用医保卡在其它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累计起付线1000元以上,乙类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先自负10%以后,剩余部分在我院按60%系统直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享受门诊甲类特殊慢性病的患者和离休人员除外)。医保卡里有余额直接支付,医保卡里余额不足,刷医保卡用现金支付同样可以享受统筹报销 ,未使用医保卡,用现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我院无法给予报销。  

2、呼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在我院急诊发生的不足1000元的符合“三个目录”内的医疗费用,如72小时内因病情需要入院治疗的,系统可并入住院起付线计算。未使用医保卡,用现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系统无法累计。  

(三)、呼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门(急)诊报销政策

1、一个自然年度内,呼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我院门(急)诊就医的,年度门(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200元以上的部分按50%系统直报,60周岁(含)以上的参保人员年度支付限额2400元,60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员年度支付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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